实施巾帼文明行动,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独特作用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妇女砥砺道德品格、传承家庭美德、弘扬文明新风,为夯实社会和谐基础贡献力量。
加强思想引领。深化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传播巾帼志愿服务精神,丰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推进家庭建设。实施“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行动计划”,活跃家庭道德、家庭平安、家庭文化和家庭教育工作,扩大“五好文明家庭”创评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影响,引导妇女争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
倡导生态文明。以“共建美丽家园”活动为载体,教育妇女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参与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