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法律不公平的,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学会用法律说话,用法律维权,用法律解读,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才是我们这个时代应有之义。我想,张扣扣的母亲若是泉下有知,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活在复仇之中,而希望用法律来化解恩恩怨怨。
2月15日,陕西汉中发生了一起命案,歹徒张扣扣手持刀刃连杀邻居王家父子三人。恰逢大年三十,一个最讲温情最讲团圆的日子,凶手手段之恶劣下手之重让人吃惊。
这原本是一起是非分明的案子,却因为牵扯出了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在谴责的同时,网上舆论也不乏有同情支持张扣扣的声音,认为张扣扣这是在为母报仇,体现了传统的孝道和所谓的侠士精神。一些自媒体的加入也给行凶者增添了一种悲情色彩。
二十年前,张扣扣的母亲在与王家兄弟的争执中,被打伤不治而亡,张扣扣心中这团复仇之火,一直酝酿了二十年。可是这团火究竟是事实真相没有查明,大仇不得报、无处报的不平之火,还是张扣扣心中已经走进偏执的心火呢?
其实,对于这桩二十年前的旧案,法律界人士的相关解读已经很多了,比较有争议的两个点,一个是刑期的问题,当年打死张母的王家三子事后被判刑七年,有人觉得刑期是不是太短了,可如果考虑到严重性、事发前后冲突的形成发展过程,以及王家三子作案时还未满18岁等情节,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并未逾越法律的规定,七年刑期也是合适的。另一个则是赔偿的问题,依现在的法律和眼光看,赔偿似乎少了不是一点,赔偿范围也很有限,这里面确实可能存在问题。如果有可能,希望司法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回应外界质疑,看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不能忽视的是,二十年前的法治水平和法治环境不能跟现在相提并论,对民事赔偿部分不规范的处理、不够重视,这里面有时代局限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用今天的标准套用过去的判罚。
而且哪怕二十年前的旧案存在未清的疑点,也不是动用私刑的理由。张扣扣为了二十年前的杀母之仇。杀了三个人,那么王家的后人又该怎么办?是不是也该继续复仇?这不是孝道,而是毁灭之道,是制造更深的仇恨,对先人后人、对社会都不负责的不孝之道。而且张扣扣所杀的三人中,王家长子根本与二十年前的旧案无关,你有什么权利剥夺无辜者的性命呢?这种草菅人命的行为,更不可能是传统价值观的一部分。其畸形的人生观念、心理轨迹、犯罪动机值得好好剖析讨论,但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
为张扣扣叫好的声音中,有那种围观不嫌事大的起哄心态,更有不顾法律不计后果的戾气。我们已经迈入法治社会,虽然局部仍然存在司法权可能被滥用的事,但作为一种社会大环境,权大于法已经是过去式,不能再用旧时的一些陈旧观念来评判现代人的行为了。冤冤相报的江湖已经远去,没有必要留恋。张扣扣案的恩与怨只有法律能了断,法律也是最终的回答。
这不是要做什么“理客中”,而恰恰是因为,法律的判决是对害人和施害者最公平的一种处理。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会倾向于要求重罚,施害者会千方百计逃脱惩罚,只有法律能在权利和责任间寻找平衡,才能制造公平,才能消除怨气。
认为法律不公平的,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学会用法律说话,用法律维权,用法律解读,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才是我们这个时代应有之义。我想,张扣扣的母亲若是泉下有知,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活在复仇之中,而希望用法律来化解恩恩怨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