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省妇联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3-08 10:30:00 来源: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妇字〔2018〕5号)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确保“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吉林省妇联制定了《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 

 

 

吉林省妇联              

2018年3月1日             

  

  

附件 

  

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妇女活力和创造潜能,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坚持思想引领,凝聚她力量,动员妇女群众广泛参与。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广大农村妇女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拥护核心、拥戴领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上来。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农村广阔天地展现作为、彰显风采。(责任部门:宣传部) 

  2.提升职业技能,培育她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妇女素质提升。组织开展“吉林三姐”和吉林妇女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等妇女创业就业项目培训,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民族民俗手工业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不断拓宽妇女创业致富渠道。以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返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以基地创建为依托,示范带动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促进传统农业产业的提档升级,推动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妇女增收的大产业。鼓励妇女创办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促进农村妇女走互助合作和适度规模经营之路,抱团发展。(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3.建设美丽家园,实施她行动,投身生态宜居环境整治。强化农村妇女的生态环保理念,引导她们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出行,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动员妇女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持续开展以妇女为主体、以“五美”、“五净”为标准的“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发动、教育、培训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小家美”促“乡村美”。筑牢“绿水清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培育“美丽经济”。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美化乡村、扮靓家庭,让美丽环境成为家庭收入的新增长点,发展庭院经济,建设乡村民宿,打造“丰收庭院、富裕人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4.寻找最美家庭,展示她风貌,推进乡风文明发展进程。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活动。探索在农村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新路径新模式,坚持宣传教育、榜样树立、机制保障三管齐下,引领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万家农户开花结果、落地生根。注重挖掘各具特色的家书家规家训,讲好家风家训故事,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守望相助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注重农村妇女文明素质教育和品德建设,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学文化、爱科学、移风易俗,摒弃天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责任部门:家庭和儿童部) 

  5.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她地位,推动社会治理有效落实。密切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等改革中,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及时推动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加大妇联组织乡村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提高村和社区“两委”以及各类决策监督议事机构中女性成员比例,推进在村和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议事协商活动。推动发挥村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妇女代表、妇联执委的作用,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站、点作用,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责任部门:权益部、组织部) 

  6.夯实脱贫行动,发挥她作用,加快生活富裕目标实现。以增强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和脱贫能力为突破口,以更有力的举措、更精细的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牢立志脱贫、能力脱贫、创业脱贫、巧手脱贫、互助脱贫、健康脱贫、爱心脱贫七项重点任务。加大贫困地区妇女骨干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发挥妇联“联”字优势,主动对接联系相关部门,争取更多人力、资源和项目支持,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齐心协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做好“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探索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健康保险试点工作,防止妇女因病致贫返贫。稳步推进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做好新旧政策的解读、衔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应贷尽贷,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监管有效。(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4+1”工作法,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充分了解掌握农村妇女所思所想所盼,着力帮助解决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妇联系统130个网站及新媒体平台、1万多个姐妹微信群、1.2万个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的传播力,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实践,讲好乡村振兴巾帼故事,为广大妇女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3.加强协调,源头参与。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促进妇女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正视性别差异的客观存在,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更多有利于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妇女发展创造条件。争取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纳入本地区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4.夯实基础,激发活力。持续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实现区域内组织联建、人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共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帮农民的优秀农村妇女工作者队伍,姐妹携手、同步向前,汇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巾帼力量。 

  5.典型示范,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造出更多可复制的好做法、好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编辑: 省妇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关于网站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