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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观念之辩
时间: 2018-01-19 14:37:00 来源:

  

出席2017年孔学堂秋季论辩大会的学者嘉宾,自左至右依次为吴根友教授、姚新中教授、肖巍教授、李晨阳教授。 

  编者按 

  日前,出席2017年孔学堂秋季论辩大会的国内外哲学家,以“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为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会,就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这一辩题的意义、儒家传统是否包含男女平等思想、儒家思想与传统道德的关系及如何看待儒家思想中的“男女有别”观点四个方面展开辩论。此次辩论会所产生的思想碰撞为探讨儒学的现代发展,建构女性学学科,汲取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女性发展提供了启迪。 

  ■ 肖巍

  当代社会,如何推动儒家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如何面对儒家传统,这一传统与中国女性在封建社会被压迫的历史地位是否有关联,如何关联?从儒家传统中能否开辟出现代男女平等之道?这些问题都是探讨儒学的现代发展,建构女性学学科,汲取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女性发展的关键课题。日前,贵州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邀请四位嘉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姚新中教授、武汉大学哲学院院长吴根友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哲学系主任李晨阳教授及清华大学肖巍教授以“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为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论辩会。

  本次辩论会由姚新中教授主持,各位嘉宾分别围绕辩论会的议题以及主持人提出的问题阐述看法,形成思想碰撞。

  讨论“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的意义

  与会嘉宾都认为“儒家传统思想与现代男女平等”这一辩题具有重要意义,是儒家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和世界必须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这一辩题的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追求男女平等或者性别平等已经成为一种时代趋势,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都生活在一个被妇女运动改造过以及正在改造着的世界里。其次,妇女运动与男女平等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与文化传统相关。儒家思想既是东方社会独特的价值观,也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和血脉,因而我们需要探讨儒家女性观及其影响,以独有的文化自信加入国际妇女运动潮流之中;同时也必须反思儒家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让其在促进当代中国女性发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再次,当代女性在生存和发展中面临许多现实问题,例如家庭暴力,婚恋矛盾,职场上的性别不平等,女博士被视为“第三种性别”,“妇女回家论”不断以各种新面目出现等等。究其根源,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价值观念的冲突,主要呈现为传统封建“女德”与现代男女平等观念之间的冲突。有一次,在听完一位瑞典政治家的讲座后,笔者提问:“妇女运动为你们国家带来的最大改变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观念”。我们今天举行这一辩论会的根本目的也正是要推动观念上的转变,进而从“坐而论道”到“起而行之”。

  儒家传统包含男女平等思想吗

  儒家传统是否包含男女平等思想?姚新中教授认为,如果对这一问题作肯定回答,便需要进一步思考下列问题:如何理解孔子、孟子、董仲舒和朱熹等人歧视女性的论述?这些思想与中国及东亚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形成有无直接关系?吴根友教授认为,女性被压迫的历史地位有些与儒家相关,但从《易经》传统中可以挖掘出阴阳平衡、阴阳协调的基本哲学概念,这是儒家思想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孔子关于“有教无类”和“仁者爱人”等思想经过阐发可以成为女性解放的思想资源。李晨阳教授认为,儒家思想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烙印,经典思想家孔子、孟子和荀子等人处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尽管他们不是这一观念的最初倡导者,但也没有对其进行矫正,因而儒家对于歧视女性的历史事实负有责任。然而从哲学基础来看,儒家传统并非必然要歧视女性。

  而在笔者看来,虽说两位教授的上述说法有一定合理性,但都有以“历史局限性为由”撇清儒家传统与歧视女性关联之嫌。的确,对于任何文化都不能全盘否定,需要挖掘和重新解释,儒家体系并不是现成的,而且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儒家”。对于儒家理论需要根据时代、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以及个人体验来把握。毫无疑问,“男尊女卑”是儒家思想的主旋律。即便《易经》中强调阴阳平衡,也以阳来喻龙、喻天、喻君、喻男、喻尊,以阴来喻凤、喻地、喻臣、喻女、喻卑,《易经》是孔子思想的重要来源,所以孔子也不可避免地会强调“天尊地卑”“男尊女卑”,认定女性倘若不顺男、不顺夫就是不顺天。然而,尽管在历史上,儒家并没有当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思想,但对于儒家思想中的“仁爱”、重视家庭、注重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等理念都可以进行批判改造。而且,儒家思想也不是铁板一块的,是有缝隙的,例如明末学者李贽提出“夫妇之际,恩情尤甚”“天地间只见一个情字”,明末清初思想家唐甄也把夫妻平等视为一切平等的起点。

  儒家思想与传统道德关系如何

  姚新中教授强调,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一整套束缚女性的道德规范,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并有《女诫》《女四书》和《家礼》等经典,对女性的行为处事、待人接物、品行修养和生活方式作出严格的规定和约束,并由此衍生出“头发长,见识短”“女子无才便是德”等性别偏见。那么,儒家思想与这些压迫女性的道德规范关系如何?

  吴根友教授强调早期儒家,至少汉代以前儒家对封建女德的影响不大。李晨阳教授认为,在思考儒家伦理思想时既要如实地反映它歧视女性的成分,也要避免把它说得一无是处。儒家伦理与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有相通之处,例如关注具体道德情境、重视人的道德体验,在社会关系中主张“仁”和“义”,注重家庭和子女教育等。

  笔者则强调Sex(生理性别)与Gender(社会性别)的区分,阐明性别实际上是一个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范畴,也是社会的组织方式。权力寓于知识生产之中,儒家所生产的知识事实上也是为封建社会政治制度以及“男尊女卑”道德观念服务的,二者相得益彰。“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在封建社会里,每一个女性命运看似不同,实际上却都是社会权力关系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很难摆脱与封建女德的关联。此外,儒家也在倡导一种“性别本质论”,用各种所谓的“妇德”限制和束缚女性发展,如今女博士被称为“第三种性别”也是这些思想的负面影响所致。

  应怎样看待“男女有别”的观点

  姚新中教授还提出关于儒学传统与家庭关系方面的问题,指出在农耕社会普遍流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这种分工是否具有历史合理性?“男女有别”的思想在当代生活中是否还有积极意义?

  笔者的回应是,“男女有别”在《礼记》中有许多论述,这种分别可以分为三类——地位有别,即男尊女卑;分工有别,即“男主外,女主内”; 礼仪有别,即男主女从。尽管这种观念在当时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如果探讨这一观念在当代生活中的意义,就必须首先思考三个问题:如何理解“别”?如何“别”?这种“别”有何意义?显然,从原始儒家来看,“男女有别”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分工,而是体现在“男尊女卑”的道德判断中,把女性局限在私人领域,禁锢女性的身心,使之成为服务于父权制需要的生育工具,这种别在今天肯定是要抛弃的。如今,笔者更愿意把关于“男女有别”的问题视为关于是否需要“性别差异”的讨论,这在女性主义学者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问题,而笔者的看法是应当消除社会性别中的性别不平等成分,不仅要别中有合,合中有别,合、别中没有价值高低贵贱之分,而且应当不以性别来论家庭分工,也就是说男女都可以主外和主内。

  (作者为清华大学哲学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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