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再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彰显了党的责任担当,表明了党保障妇儿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坚定决心,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多位十九大女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从1995年我国正式提出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到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赋予其法律地位,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执政纲领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度写入其相关内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在我国一步步走向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已成为党治国理政总框架的重要内容,为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战略指引。
十九大代表、河北省妇联主席贾玉英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妇女的平等权利保障有力,发展水平全方位提升,获得感幸福感更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
贾玉英说,牢牢把握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这一基本职能,河北省妇联今年着力在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上下功夫,以进一步探索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为妇女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有效服务。
据贾玉英介绍,就在十九大召开前夕,2017年9月1日,全面系统维护河北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条例《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有11方面13款均属全国地方性立法首创。“条例的实施将从源头上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她说。
作为十八、十九两届党代表、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亲眼见证了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两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她认为,这对妇女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身为法律工作者,在陈燕萍的眼中,过去的五年,正是党践行“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五年:《关于全国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独立的一章;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等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妇女在健康、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平等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陈燕萍说。
从事法院工作近30年,陈燕萍接触了大量关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在处理案件时,她想着的不是案结事了,而是在法院的巡回审判过程中,以案件“启迪”公众,通过宣讲,她期待“唤起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更多的关注”。
较之十八大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述后又进一步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报告中的这句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在很多农村地区,留守妇女就是农村主要劳动力。她们不仅承担着繁重的农业劳动,还肩负着孝敬老人、教育子女的重任。”十九大代表、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佛镇村党支部书记王海燕颇有感触地说。
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在王海燕看来,妇联组织在关爱服务留守妇女、儿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告诉记者,群团改革启动后,妇联组织基层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现在村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有困难有问题都愿意去找妇联,有空闲也都愿意去村里的“妇女之家”参加各种活动,“妇联组织帮助妇女群众特别是留守妇女排忧解难,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留守妇女心中,把关爱带给广大留守儿童。”王海燕说。
稿件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