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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构简介
时间: 2014-02-21 14:23:00 来源:

   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1995年原来的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6年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为吉林省政府负责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随即,全省9个市、60个县(市、区)都相继成立了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秘书长、省妇联主席、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担任。
   基本职能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及《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国策意识和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为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重点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影响妇女儿童进步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全社会形成一个机会均等、无性别歧视、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社会氛围;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为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创造必要的条件;

    ——指导、督促和评估省妇儿员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组成单位
    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由省政府批准。目前有31个厅局和社会团体。办公室设在省妇联。
  31个成员单位

   省委宣传部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总工会、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概况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成立以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致力于我省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
  ——协助省政府制定和颁布《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1995-2000年)》、《九十年代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强化职能,制定措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组织开展《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监测统计、5年中期监测评估、10年终期监测评估,形成相应的监测评估报告。

责任编辑: 妇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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