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六厅局印发《宁夏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86%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创新素养教育取得阶段性成绩。
宁夏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加快完善政府主导、布局合理、公办民办并举、城市农村共同推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幼儿园建设。《计划》提出,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改,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从今年起进行整改,到2019年上半年整改到位;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常住人口超过150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根据需要实现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
《计划》对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实施“一免一补”资助政策,即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伙食费每生每年900元;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提高聘用教师工资;聘用教职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逐步实现聘用教师与幼儿园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聘用教师专业培训、职称评定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