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时节,春风扑面。又是一年三月到,在这个彰显妇女风采、促进妇女发展、谋求妇女平等的光辉节日里,辽源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指示精神,立足家庭阵地,围绕中心工作,创新载体活动,开展了一系列色彩纷呈的纪念活动。
辽源市委副书记刘伟同志亲切接见“最美家庭”代表
辽源市妇联主席林晓华在大会上讲话
最美家庭代表郭连杰曾用歌声唤醒了昏迷的丈夫,在报告会上她为大家演唱《我的祝福你听到了吗?》
最美家庭代表与领导合影
一、宣讲“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文明家风
3月8日上午,辽源市妇联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辽源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2016辽源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启动仪式暨“最美家庭”百姓事迹报告团首场报告会在红旗剧场隆重举行。辽源市委副书记刘伟同志,辽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立新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汤艳同志及主办单位领导参加大会。
会上,辽源市妇联主席林晓华发表了讲话。强调了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活动的重大意义,回顾总结了2015年活动情况。并就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启动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抓好宣传发动,提高参与程度;借助媒体力量,强化影响带动;发挥妇联优势,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成果,加强好家风宣传,促进形成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
辽源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付强同志宣读了《2016年辽源市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方案》。五个“最美家庭”代表做了事迹报告,讲述了家庭的“最美故事”:年逾古稀的李方田、王选英老两口助人为乐、甘于奉献的凡人善举;人民教师郭宝琴29年尽心奉养公婆、照顾瘫痪大伯子的感人故事;好妻子郭连杰与丈夫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的幸福佳话;地下党员94岁高龄的孔奶奶的战斗经历和世纪传奇;四世同堂大家庭胡希杰家孝德传家的家风故事。
全市各界妇女群众580余人参加了大会,倾听“最美家庭”故事,共同庆祝第10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二、宣讲《反家庭暴力法》,体现特色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使妇女群众尽快了解法律精神、切实保护自身权益,3月3日下午,辽源市妇联协调市中级法院、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法律专家宣讲团一行5人,深入到西安区东山社区开展“法律宣讲进社区”活动。100余名妇女群众参加了活动。法律专家们围绕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并现场解答了妇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3月4日,辽源市妇联与市女法官协会针对全市妇女工作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宣传讲座活动。目的是提高妇联维权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党对妇女的关爱政策。辽源市女法官协会会长何芳松同志以“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为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讲解,让每一位妇女工作者用法律指导实践,全面系统地受到了一次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的补充教育。
宣传妇女典型,彰显男女平等
三、宣传妇女典型,彰显男女平等
“三八”节期间,辽源日报社、辽源广播电视台开设专版、专题,宣传报道妇联工作、妇女典型、先进集体。其中有全国三八红旗手辽源市东辽县平岗镇共安村村委会主任牛玉兰、省三八红旗手辽源市水务集团排水维护队队长白玉晶、省三八红旗集体东辽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集体和个人。市广播电视台“三八”节期间连续9天在黄金时段新闻中播出先进典型事迹。《辽源日报》开设“巾帼风采”专版宣传典型事迹。通过更新市妇联网站、开通“辽源女性”微信平台,加强与妇女群众互动。及时传递正能量,放大妇联组织声音,强化影响带动。
辽源市妇联与辽源市社保局紧密围绕“抓扩面、促征缴、保发放、惠民生”的主题在全市社保系统开展了“巾帼建功”百日竞赛活动。活动极大激发了全体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拉动了社会保险费征缴3.3亿元,女职工人均征缴26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超额完成了“两费”征缴任务。巾帼建功活动和社保工作结合的工作方式也走在全省社保系统前列。对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了“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省社保局对辽源妇联与社保局联合开展竞赛活动予以充分肯定。
与辽源市就业局联合举办2016年“春风行动”专场就业洽谈会,参加招聘企业127家,提供就业岗位2200多个,当天签约人数826人,为妇女献上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