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妇党字〔2013〕22号 签发人:关德伟
机关各部(室)、所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省妇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关德伟 省妇联党组书记
副组长:李晓杰 省妇联主席、党组成员
孙 弘 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相 瑛 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王 瑛 省妇联副巡视员、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相 瑛(兼任)
副主任:王 瑛(兼任)
刘 丹 省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
耿玉华 省妇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长级)
呼志辉 省妇联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分为四个组:
1.督导组:王 瑛、赵玲玲
2.综合组:刘 丹、张静博
3.联络组:耿玉华、王凤坤
4.材料组:呼志辉、崔 妍
吉林省妇联党组
2013年7月12日
吉林省妇联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