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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妇联主席——谢兆敏
时间: 2014-07-22 16:18:00 来源:

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个人幸福之源、国家安泰之根。而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事关社会发展和民族的未来。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妇联组织责无旁贷。 

  加大宣传,强化家庭思想道德建设 

  家庭是个人思想道德教育、社会规范养成的“第一课堂”。“进一步抓好富有家庭特色、具有妇联特点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对妇联组织的工作要求。我们要创造性地开展家庭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美德为家庭道德建设的核心,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有力地促进广大城乡家庭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 

  突出特色,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家庭教育品牌 

  妇联组织应以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为目标,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实施具有妇联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工程。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妇联基层工作阵地的作用,扩大家庭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深化双合格活动、家长学校阵地、讲师团队伍三大品牌优势,组织“慈母”、“贤妻”、“孝女”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开设“家庭美德大讲堂”,创建“和美家风流动学校”,开展“幸福人生从家庭出发”征文大赛、“女德的力量”演讲比赛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承社会文明风尚。 

  关注弱势,建立关爱贫困母亲、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努力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为妇女儿童谋福祉、帮助妇女儿童解难题,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责任。妇联组织要关注弱势家庭,准确把握弱势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整合社会资源,组织“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标兵)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贫困女党员、贫困单亲母亲、留守流动儿童等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助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形成长效的帮扶机制。 

  注重研究,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家庭文明的倡导者,儿童权益的维护者,应针对家庭教育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理论思考,积极探讨新时期家庭教育的趋势、规律、方法,努力推动家庭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局、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从政策、资源、人力、经费等方面为家庭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家和万事兴。各级妇联组织要善思善为,爱家护家,以家庭教育的实绩,不断夯实社会和谐进步的基石,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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