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 创新机制
不断开创妇联工作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通化市妇联始终坚持以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为根本,积极构筑基础扎实、机制灵活、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工作运行体系,健全妇联工作网络,创新妇联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妇联工作活力,提高妇联工作水准,妇联工作在实践探索中开创了新局面。
一、依托党建带妇建,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支持,先后与组织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会议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意见》等文件,对基层妇联配备工作经费、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村妇代会主任工资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制约当前基层妇联组织发展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破解,确保我市妇联组织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扩大妇联组织网络,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工作基础
妇联组织网络建设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工程,是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们始终遵循“哪里有妇女,那里就有妇女组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扩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加大妇女工作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力度,积极构筑纵横互动的基层妇女组织网络,提升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在抓紧抓好抓实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纵向网络建设与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通化市妇联关于促进妇女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把民营经济妇联组织建设作为突破口,不断延伸妇女工作触角。截止目前,全市已在民营企业建立妇联组织71个,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功能作用,实现妇联组织纵向夯实组织建设,横向拓展组织网络的目标。
三、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新形势下,妇联要创新开展工作,妇联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因此,我们将加大妇联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作为妇联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妇女工作与妇联干部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打造“学习、思考、实干”的妇联组织为目标,在全市妇联干部中开展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培养学习型妇联干部活动,引导妇联干部树立学习不落伍观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争取组织部门支持,把乡(镇、街)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纳入我市干部培训规划和党校主体班次,确保乡(镇、街)以上妇联干部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集中培训。2013年7月,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乡(镇、街)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对妇联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实用技能和妇女工作业务培训,全市县、乡两级128名妇联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妇联干部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水平。三是针对目前基层妇联干部兼职多的现象,积极引导、教育基层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妇联组织服务功能,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效载体
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与“民生”两大主题,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通化市民生工程,市妇联承接的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助学助困、妇女创业贷款、妇女健康保障等8项民生项目,写入每年的全市民生工程计划当中。五年来,市妇联服务妇女儿童民生改善资金达1100万元,受益人数超过45万人。一是做好“吉林大姐”、“吉林巧姐”、“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妇女创业致富服务品牌。五年来开展家政服务员、创业女老板、吉林巧姐手工艺品制作等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培训妇女16400余人次,带动2300余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建立女农民专业合作社296个。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检查和救治项目,2011年以来共完成检查任务21123例,为78名患病妇女提供医疗救助资金70.2万元,定点医院治疗17人。三是实施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征集爱心妈妈为孤残儿童编织恒爱毛衣1200件。四是规范运作春蕾职业技术助学项目,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以来共资助“春蕾”女生266名,发放助学金114.05万元。五是着力破解妇女创业致富资金瓶颈。积极做好“巾帼社区创业小额借款”、“小额信贷促增收”、“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村贫困妇女生产贴息贷款”等资金扶持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实现扩面增额,累计发放借、贷款4.11亿元,惠及城乡妇女1.19万人。近年来,积极向上争取贫困母亲援助等各类项目资金111万元,扶持和带动妇女2200余人。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妇联的有关要求,发挥优势,立足服务,更好的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吉林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