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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妇联和妇女工作五年成果综述
时间: 2014-07-07 12:31:00 来源:

  吉林省妇女十一大以来的五年,在省妇联的指导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长春市妇联和妇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各界全力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圆满完成2001-2010年长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高标准制定新十年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了“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妇女就业、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指标纳入“幸福长春”考核体系,妇女享有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市人大、市政协不断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密切关注妇女儿童领域的突出问题。各类协调机构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长春经济社会建设,“半边天”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投身经济建设勇挑重担。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逐步提升。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学习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广大城镇妇女紧跟时代步伐,爱岗敬业,在发展二、三产业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党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政法、解放军、武警等各条战线的女性忠于职守,攻艰克难,勇攀高峰,为推动长春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市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成为新时期巾帼建功的典范。 

 

  二是参与政治建设彰显作为。广大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新一届市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达到27.1%、17.3%和24.7%;村(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进一步提高,女性管理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走上领导岗位,成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是推动文化建设尽展风采。广大妇女踊跃参与幸福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热心参与捐资助学、抗震救灾、扶贫济困等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女性为主体的宣传队、文艺队、健身队遍布城乡,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

 

  四是追求自身发展成效显著。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普通高校本科在校女生比例比5年前提高29.03%,在校女研究生比例提高38.32%,女性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社会保障权利进一步落实。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

  三、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圆满完成市十四次妇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创造新业绩。以“创业改变生活”为主题,创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内涵,助推城乡妇女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发展一批“妇”字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吸引女性返乡创业、发展在乡女性就业,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大力发展适合妇女灵活就业的手工艺品产业,创建巾帼创业孵化基地2个,女大学生见习基地、妇女创业就业基地125个,连续3年开展“万名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与北京、银川妇联联合实施妇女手工艺品跨地区合作项目,促进妇女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的提高。探索“巾帼家政”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的发展模式,连续7年在省市家政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引领长春家政服务业发展,打造具有妇联特色的家政服务品牌。五年来,累计培训妇女10万余人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56亿元,巾帼社区小额借款458.3万元,无息典型扶持资金312万元,连续5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谱写新篇章。注重思想引领,以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妇女运动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扬“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弘扬时代主旋律。提升家庭道德建设水平,以“幸福长春”为主题,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评选、家庭文化艺术节等家庭道德实践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陈玉珍家庭入围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成为中国“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深化巾帼志愿服务行动,成立“巾帼志愿者协会”,发展注册志愿者3万余人,建立志愿服务队伍800余支,面向家庭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力量。拓展“三零社区”创建成果,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妇女儿童更具幸福感社区”创建活动,增强妇女儿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二道区东站十委“妇女之家”被中宣部确立为中国妇女十一大期间重点宣传的三个典型之一。

  三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迈出新步伐。注重源头维权,参与修订《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积极推动《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制订出台,就社会较为关注的女大学生就业、婚姻家庭权益维护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坚持社会化维权,加强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与法院联合开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直通车”,壮大巾帼司法顾问团队伍,努力构建信访接待、心理疏导、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维权服务模式。推进实事化维权,“代理妈妈”活动深度、广度不断拓展,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实现五大突破,“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区全覆盖,五年来,市妇联累计募集款物1159万元,惠及3.2万名妇女儿童。

  四是关爱少年儿童成长实现新突破。把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基点,把服务好孩子、引导好家长作为发展重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助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实施早教“六个一”工程,建立社区0—3岁婴幼儿信息资源库,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与驻长高校、专业机构联合开展早期教育软课题研究,研发《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填补了省内早期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指导的双重空白。以“珍爱生命”为主题,开展“安全校园行动”,组织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公益活动400余场次,培训未成年人27.1万人次。以“幸福绽放”为主题,举办少儿春节晚会、少儿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展示少年儿童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首届少儿春晚荣获“2013年全国春节文艺晚会一等奖”。

  五是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呈现新活力。巩固传统妇联基层组织,推动机关、高校及“两新”组织妇委会建设,密切联系女性社团,进一步拓展妇联组织覆盖面;深入实施“三个一”工程,全面推进“妇女之家”阵地建设,有效解决社区妇女专干配备、妇联工作经费及村妇代会主任工资报酬等问题。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协管,推进妇女理论研究,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相关作法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的重要批示。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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