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作为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
(五)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资金;
(六)负责吉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
(七)征集近代以来妇女运动的历史资料,研究、总结吉林妇女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妇运史料向广大妇女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等;
(八)为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人才培训、提高素质等工作;
(九)妇女儿童福利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 将吉林省妇女运动史志办公室整建制并入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增加负责征集吉林省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研究总结吉林妇女运动史的职责。